问题 | 离婚民事诉讼必备文件指南 |
释义 | 民事诉讼双方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护照等,并需经公证机关或使领馆认证,以及提供民事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原告若不能到庭,需经公证机关或使领馆认证。 法律分析 原告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被告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答辩状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拓展延伸 离婚民事诉讼材料清单及要求 离婚民事诉讼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次,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此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确认双方的户籍信息;另外,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监护权协议等相关文件;此外,财产证明文件也是必需的,包括房产证、车辆证书等;最后,如果有共同债务,还需要提供相关债务证明文件。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等。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进行离婚民事诉讼。 结语 离婚民事诉讼需要的材料较为繁琐,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护照、在华居留证明等。对于原告而言,若无法到庭,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并使领馆认证。被告同样需要提供相应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顺利进行离婚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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