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未满再犯新罪还能判缓刑吗? |
释义 | 关于缓刑期未满再犯新罪还能判缓刑吗?的法律问题,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因此,缓刑考验期内不能再判处缓刑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 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 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即使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一般适用于刑法假期的犯罪嫌疑人,针对于这一类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缓刑期之内表现良好的话,可以对其进行提前释放。 但一般缓刑都是对犯罪嫌疑行为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所进行适用。 不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是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处缓刑的。 相关内容: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怎么办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不是。首先,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后再犯罪不是累犯。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是否为累犯 不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65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不属于累犯。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缓刑后再犯罪还能判缓刑吗? 关于缓刑后再犯罪还能判缓刑吗?的法律问题, 一、缓刑后再犯罪还能判缓刑吗? 缓刑后再犯罪还能判缓刑,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不再适用缓刑的理由是: (一)《刑法》第77条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此处的“撤销缓刑”不仅意味着对犯罪人不再适用缓刑,还意味着要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适用的实质要件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和悔罪表现,并且能让法院确信其不致再危害社会。悔罪的重要表现就是如实坦白罪行,并不再重新危害社会。被判处徒刑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一旦发现其还有漏罪或者再犯新罪,就丧失了继续适用缓刑的条件,应当撤销缓刑宣告,收监执行。无论其漏罪或者新罪的性质如何,量刑轻重,决定执行刑罚时,都不应再适用缓刑。 第二种意见认为只要符合缓刑的各个适用条件,无论是发现有漏罪或者再犯新罪,或者是一般情况下的数罪并罚,都可以适用缓刑。 二、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缓刑考验期的罪犯发现漏罪或者在考验期间又犯新罪的,建议以下情形不宜再适用缓刑。 (一)对漏罪或者新罪拒不认罪的; (二)漏罪明显构成犯罪而故意隐瞒的; (三)故意又犯同类犯罪或者数罪的; (四)故意又犯数罪的; (五)在漏罪或新罪中是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六)教唆犯;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缓刑的条件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犯罪的情节比较轻微,而且有积极的悔罪的态度,那么是可以对此适用缓刑,同时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再次犯罪的话,这个时候符合缓刑条件仍然是可以缓刑。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只要其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非法拘禁罪缓刑的相关内容。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非法拘禁缓刑使用条件有哪些,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的审判是: 1.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漏罪时撤销缓刑,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的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由原作出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的建议作出裁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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