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免责条款是怎样的? |
释义 | 由于工伤免责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排除劳动者的工伤受偿权利,所以无效。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鉴定后赔偿款包括哪些 工伤鉴定后赔偿款包括以下这些: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十一)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十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赔付费用哪些由公司承担 下列工伤赔付费用由公司承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依法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等也由公司承担。 三、工伤是公司赔还是购买保险公司 发生工伤之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赔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进行赔偿。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