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债务违约怎么办 |
释义 |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同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债务是 违约责任的前提,没有合同债务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同时,违约责任制度的设立又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违约责任的形态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简称:不履行)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简称:不适当履行)两种。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不能履行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情形,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再履行债务。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形下债务人必然要承担违约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含义很广,包括不履行以外的一切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包括履行迟延和不完全履行。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等。违约责任的特点:1、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3、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4、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1、违约行为。2、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二、面对企业债务违约,债权人可以选择破产诉讼。 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而且在目前国内的司法体系下,对债权人的权益还相对给予了一定保护,表现在提起破产申请条件放宽且举证责任轻等方面。原则上,只要存在债务违约,债权人就可以提起申请,不一定需要债务人资不抵债。 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7条和司法解释第6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上文所述,只需债权人提供与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三大具体证据即可,相对简单、易于执行,不需提供债务人失去偿债能力的证据,使得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大大减轻。 司法解释第6条同时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也就是说,债权人提起的破产申请只有经债务人提出合理异议才不予受理,而且债务人可提供的异议条件相对有限,总体上债权人获得法院支持可能性较大。 三、面对企业债务违约,投资者还可以进行违约求偿诉讼。 违约求偿诉讼主要适用于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不满足破产诉讼条件的情况。如前文所述,虽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只需要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并不需要提交企业资不抵债或提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但是债务人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及资不抵债或提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两个条件下才能更顺利地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第2、7、12条)。 因此理论上如果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即使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最终进入破产程序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到期债权到期,设定的财产保全也解除,作为先到期的债券持有人此时申请破产只能使得更多的债权人参与分配已经所剩无几的财产(《破产法》第19、46条)。 因此综合来看,如果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且债券到期日相对债务人其他债务更早,债券投资者只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获得赔偿率可能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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