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到期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
释义 | 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要求及所需材料。例如,在广东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原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户口簿等材料,并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异地申请办理,不需用回户口所在地补办。 此处以广东办理要求来举例说明: 需要材料: (1)原居民身份证;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户口簿(属有效期满换领的不需提供,属证件损坏换领的需提供); (4)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拓展延伸 身份证过期后如何申请办理新证件? 身份证过期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办理新证件。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身份证办理窗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申请表格等相关材料。其次,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身份证已过期,表达您的补办意愿。然后,工作人员将为您核实身份信息,并要求您提供一张近期彩色照片。接下来,您需要缴纳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证件工本费和照片费用。最后,您将被告知预计的办理时间,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在办理期间,您可以咨询工作人员了解进展情况。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新的身份证件,记得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相关机构和单位的身份信息。 结语 办理身份证过期后的新证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和申请表格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身份证办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补办意愿并核实身份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预计办理时间为几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请妥善保管新的身份证件,并及时更新相关机构和单位的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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