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被认定肇事逃逸的情形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等等。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定 在实践中,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第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第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或者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又返回的。第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第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第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第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第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