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进行? |
释义 | 1、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 2、法律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什么时候做工伤伤残鉴定? 1、工伤后60日内做伤残鉴定,必要时可延长30日。 2、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1、工伤后的三十日内可以做伤残鉴定。单位可在上述期限为职工提出鉴定的申请;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单位还可以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1、一般工伤伤残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下来后就可以去做的,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行政复议那么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进行了鉴定。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的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内进行。 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1、工伤鉴定的时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其他。 工伤伤残什么时候鉴定?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一般在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服或者申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需要60天。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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