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欠钱不还被起诉法院可能会向被告发出支付令,被申请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查封是一种临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上加盖印章,当场查封,禁止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照现场交易的最高价格,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