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贷款审查未尽职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个人贷款审查未尽职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采取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等措施。 二、个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一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经济纠纷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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