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达成后是否仍可提起离婚诉讼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如果在六个月内以相同理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法院对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也同样适用此规定。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在六个月以同样的理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达成后是否仍可申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调解达成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再允许申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离婚调解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的一种和解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调解达成并经过公证,双方就应当履行调解协议,法律上认定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如果调解协议存在重大瑕疵或者一方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违反协议内容,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受损方仍有权向法院申请审理离婚案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在离婚调解达成后,是否可申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调解前慎重考虑,确保调解协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避免产生后续纠纷。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调解达成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再允许申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然而,如果调解协议存在瑕疵或一方违反协议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受损方仍可向法院申请审理离婚案件,维护自身权益。因此,离婚调解前需慎重考虑,确保协议合理有效,以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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