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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工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释义
    房屋工程有以下质量问题的可以退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一、商品房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哪些
    应对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策略是: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二、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掉已购的房屋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购房者可以退掉已购的房屋:1、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2、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在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3、房屋因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无法交付;4、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购房者法定退房的八种情形
    购房者法定退房的情形如下: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4、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及时交房;
    5、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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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