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遇以下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偿: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可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2、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3、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反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会就房屋设计达成协议。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改变设计,违反了买方签订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业主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业主不能要求终止合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维修责任。 一、购房者退房有哪些情况 可以退房的情形如下: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二、哪些情况可退房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朝向等。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