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夫妻离婚时,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的,女方才可以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如果不存在过错的,男方无赔偿义务,不需要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没有统一的金额规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酌情确定,在确定具体的金额时,一般应考虑过错的程度或大小;对女方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害的情况;男方的经济情况。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