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家庭服务业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类似的突发事件。有时候光凭经验、所谓的是非对错是无法分清责任的。 没关系,别担心,有“家政险”来保障雇主和家庭服务人员的双方权益。 所以,在雇佣家政服务人员的时候,务必要查阅的他家政保险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