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赞助婚房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在我国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房产分割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父母赞助婚房如果是在婚前,该房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是在婚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的除外。 一、婚前婚后购买房产是什么意思 (一)婚前购买的房产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 1、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父母参与出资买房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吗 父母参与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应根据以下具体不同情形确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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