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