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两个月内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但需满足以下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是男方及其家人给女方及其家人的钱物,虽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被禁止。法定情况下,结婚两个多月后离婚,男方能够要回彩礼。以下情况应该返还彩礼: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给付彩礼,但也不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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