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按法律如何赔偿 |
释义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员工遭公司无故开除,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并获得公正赔偿? 员工遭公司无故开除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获得公正赔偿,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解雇通知、工作记录、合同等。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保护。律师将帮助评估案件,并提供法律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员工应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关证据。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工资补偿、恢复就业等。然而,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将取决于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因此,建议员工与律师密切合作,以确保维护自身权益并争取公正赔偿。 结语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员工应积极维权。保留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法律保护是关键。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员工需积极参与并提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获得赔偿、补偿、恢复就业等,具体金额和方式需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决定。建议员工与律师合作,确保维护权益并争取公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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