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判决书丢了应该怎么样解决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丢了的两种解决办法如下。1、不再次申请结婚证的情况:婚姻关系的解除不会因为判决书丢了而受到影响,夫妻双方还是离婚状态;2、再次申领结婚证的情况:带上证件可以去人民法院查找档案,打印由法院盖章的判决书复印件后可再次申请结婚证。只能查阅本人的档案,不能亲自查阅可以授权办理。 一、没有结婚证如何起诉离婚 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种,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二、判决书补办要多久 判决书不能补办,可以凭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询原件,复印后盖上档案室的章。法院处理的每个案件都是有档案保存的,如果判决书不小心丢了也没关系,可以自己带上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复印法院案卷中的判决书,在复印件上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后,所复印的判决书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离婚结婚证用一张吗? 结婚证丢了可以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丢了,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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