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权和诉讼权的区别 |
释义 | 申诉权和诉讼权有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上诉针对的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进行的,而申诉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 2、时间上不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须在规定的15天之内进行,申诉的时间则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 3、条件不同。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申诉就必须具备有,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的程序违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等条件。 行政案件申诉与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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