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2、公共绿化的维护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4、公共区域的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7、物业服务和物业档案的保管8、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