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再挪用公款之后,就把所有的钱退回来的话,那么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所有要件,这对方又没有完成整个过程,所以说是属于犯罪既遂,一般会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