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入美国国籍宣誓词 |
释义 | 加入美国国籍宣誓词: “我在这里郑重的宣誓: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的效忠美国。 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藉口或保留,请上帝帮我。” 根据美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取得美国国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根据出生地原则而取得美国国籍。按照出生地主义原则标准,一个人只要出生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取得美国国籍而获得美国公民资格,而不问其父母的国籍。但是,出生于外国驻美国使领馆的使节家庭的子女则不能够依此原则而获得美国国籍。 2、根据血统原则而自动取得美国国籍。即只要美国公民在美国住过10年,而其中他们在14岁以后在美国度过满5年,他们在外国出生的孩子也是一出生就成为美国公民的。因此,关于美国公民的原始国籍,实际上是混合主义原则,即兼采出生地原则和血统原则,而以出生地原则为主。 3、因归化等原因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获批准后而取得美国公民的资格。以上两种都是通常所说的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都是因为出生而自动取得美国国籍的,这也就是原始国籍。但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还有大批归化的人,即外国出生的“美国人”。 根据美国国会的相关法律规定,归化为美国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岁,必须是非敌国侨民并且是合法进入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美国居住满5年以上,在一州内居住至少满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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