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年限规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二手房的使用年限如何计算的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应当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住宅用地所属土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届满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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