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从福利院领养孩子 |
释义 | 法律分析:去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如下手续: 1、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需收养人本人去,不得委托他人; 2、按照收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以供审查;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达成收养合意后,一起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4、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并颁发《收养登记证》,登记日即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5、收养人应满足的条件:无子女,有收养能力,无不适合收养孩子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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