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兑汇票形式审查的内容:票据的样式(格式);票据上记载事项;票据更改情况;签章和金额;背书的连续性;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