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需协商共同财产分配;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做出裁决。夫妻需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分配。如双方对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双方主张和评估结果、拍卖房屋分别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无法达成,则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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