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1、首部,标题;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这一点非常重要。2、正文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证据。3、尾部,人民法院的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时间;附项。除上面的证据外还应当附上担保材料。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有以下格式: 首先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同申请人一-致。 请求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事实与理由:事实经过及请求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最后申请人签名,并写清楚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