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房子后债权人有权居住吗? |
释义 | 一、房子抵押了还能住吗1、房子抵押了还能住。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由于抵押物还由抵押人占有,所以占有人还可以在抵押的房子里居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二、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2、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3、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抵押贷款;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 抵押物债权人有权处理吗 抵押物债权人对抵押物只有优先受偿权,是没有权处理的。我国法律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是否有权解除抵押 抵押权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问: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答:根据 《民法典》第403条的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1、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2、交通运输工具;3、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 抵押房产房子被债权人私自卖掉合法吗 不合法。1、在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对房屋所享有的抵押权未满足实现条件,不能处理抵押的房屋。2、债务人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权人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房屋的变价款中优先受偿。不能直接由债权人出卖。 房产抵押权人是不是所有权人 房产抵押权人不是所有权人。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房产抵押权人不是所有权人。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真相:不是解析: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房产抵押流程是这样的: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携带以下这些文件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哪些情形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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