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估人应当提出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办案人员签名的残疾评估申请;2、损伤开始时和治疗结束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光片和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在评估被扶养人的工作能力时,还应当携带评估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5、评估应基于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已确认并发症的治疗终止。因调解尚未终止治疗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