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承 房产买卖 税费1.其 继承人 继承身份公证费用: 我们知道,继承人要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除了需要办理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 ,还需要为自己的继承人身份进行公证,这样就会涉及到公证费用。 这是咱们继承房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笔开支。 继承权公证 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也是咱们继承房产买卖手续中需要涉及到的一项收费,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面积在100平米以下(含100)收取5,面积在101以上至1000部分收取2.5,面积在1001以上至2000部分收取1.5,面积在2001以上至5000部分收取0.8,面积在5001以上至8000部分收取0.4,面积在8001以上至10000部分收取0.2,面积在10000以上部分收取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该笔费用与房屋评估价有一定的联系,一般来说,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 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 契税 。 法定继承人 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 遗嘱 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