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促进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转移支付管理,推动地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三、下一步改革措施: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民生保障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要求,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结合全国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事权属性为遵循,将转移支付改革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衔接,同绩效评价、预算公开、问责机制等制度建设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相匹配,转移支付交叉重叠、退出难、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逐步形成一套定位清晰、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和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监管严格的资金管理机制,更好发挥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