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1、始期与终期不同。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同时消灭,两者的始期与终期完全一致。而自然人则随着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年龄取得限制或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不仅因死亡而使其行为能力消灭,还可因其患精神病而丧失部分或完全行为能力。 2、范围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范围始终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一致。而自然人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者的范围是不一致的。 3、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实现不同。法人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由代表机构进行的。所谓代表机构即是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的机构。在企业法人,该代表机构谓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以法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就是法人本身的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意思表示。 一、工商局的非自然人是指什么 非自然人基本就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是也叫公民,而法人的概念常常被人误解,特别是法人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是一种虚拟的实体,也就是非自然人,而代表法人组织行使权力的人才是平常的自然人。在我国,法人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二、我国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是怎样的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其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部分独立地,或者说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十九条;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法律只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与其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在经法定代理人允许的情形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各类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无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也就是说,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在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 1.一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二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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