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住院费谁垫付 |
释义 | 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2、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人员伤亡的: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撞伤人全责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有:1.报案:事故发生后可先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2.现场处理:交警到来之后,说明情况,如无法保留事故现场,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听交警安排送伤者入院治疗;涉及车辆损失需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3.医院处理: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自己车辆是有保险的,车已被交警扣留;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及病历;如需垫付,保留好垫钱票据。4.进行调解: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交警根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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