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可以给孩子改姓吗?不经过男方同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孩子在十岁以下,父母再婚后,父或者母要给孩子改姓名,应该征得孩子生母和生父书面同意。 2.孩子在十岁到十八岁之前,父或母想给孩子改名子,应该征得孩子同意,孩子的生父和生母共同书面同意。 3.孩子成年后,可以自主去公安部门申请改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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