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是否可在辞职后继续领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生育津贴是否可在辞职后继续领取? 离职后是不能领生育津贴的,必须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要享受生育的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2、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生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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