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虽然没有对“买黄”的规定,但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法规中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利用互联网查阅淫秽信息。在网吧等公开场合,这种行为会得到禁止和查处,但如果在家中观看,涉及到执法程序的问题,公安部门不能进入家中搜查,很难对其处罚。而从网上查阅黄色信息的,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最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罚款。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研究员认为,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禁止在网上发布、传播淫秽信息。而通过互联网“买黄”,实际上也是一种传播行为,也应是违法的,公安部门可以依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