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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释义
    1、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1、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2、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
    3、老年痴呆被自立遗嘱。
    4、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
    5、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会出现智力减退的情况,如罹患老年痴呆等,容易出现按照他人意志自立遗嘱的情况。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确有明确的医疗诊断结果,证明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已经患有相应的病症,不具备正常的辨识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院对于这种遗嘱的效力是不能认定的。
    继承权除了可以自己主动放弃外,如果具有《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情形,那么也会导致继承权丧失,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被动的丧失了继承权。那么之后对该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也就不能在继承其遗产。一般在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那么其继承权就当然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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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0: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