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口失踪报警流程如下: 1、当失踪人口在某个时间段,应当回来,而没有回来,且失去联系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失踪人口家属或者朋友可以报案处理; 2、警方在联合家属等人一起寻找的情况下,失踪人口失联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应当立案处理; 3、警方立案后,可以通过官网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等可以附加线索奖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