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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手续不全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释义
    购买手续不全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主要的风险就是看会不会影响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而在申请登记时肯定是要求购房手续和材料都齐全。
    一、婚前买房产权归属问题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按揭并登记,婚后夫妻还贷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这种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为了平衡夫妻双方权益,维持正常的家庭关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这种房产进行约定,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对原产权证进行变更,避免日后对此产生分歧,影响夫妻感情,甚至损害一方权益。
    (二)婚前按揭,婚后登记
    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三)婚前全款,婚后追加产权
    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的话,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出资双方应在产权证上载明权利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房屋权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出资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姓名,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二、购房合同能不能转让
    签完购房合同后可以转让。购房协议是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购房协议的转让实质就是因为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但是购房人又想将房屋出售,这种交易实质属于二手房交易,但是因为没有不动产权证,不能及时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所以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交易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弄清楚购房协议中的当事人的情况,还应当前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登记中心查询核对信息是否有误,防止作假。
    2、因为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证,买卖双方只是私下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所以,一定要预留部分尾款待房屋过户后再行支付。
    3、明确房屋交付的时间,虽然房屋没有不动产证,但是买方可以及时入住占有,防止卖方反悔。
    三、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房屋过户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因为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也就是说,这项业务在办理时,需要看所有权变动的原因,如果是基于买卖,那需要双方共同申请,提交相关买卖合同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的代理人。在各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对代理人的代理手续的要求不尽相同,一般需要公证的委托手续,因为毕竟房产属于大额的重要财产,涉及经济利益重大,公证的委托手续更为真实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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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