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离婚起诉状;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5、子女抚养情况的证据。 一、一方在国外不在国内怎么起诉离婚 一方在国外不在国内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准备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老婆不见了,能起诉离婚吗 老婆不见了,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如下: 1、丈夫、妻子不见了诉讼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丈夫、妻子不见了申请宣告失踪,如果一方不到庭,短期内另一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失踪者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相关法律可以向对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男方不肯离婚怎样起诉 男方不肯离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去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方案,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提交能证明自己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会依照原被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双方离婚,以及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等事项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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