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提前多少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1、初到一个公司的时候,一般公司都会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有关试用期的一些情况,有的人在试用期还没结束的时候就会被通知试用期没过,然后就不用来了,很多求职者对此都比较迷惑,试用期间真的就可以随便开除员工么,其实,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开除员工是要提供相关不称职的证明的,不是随便就能开除员工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也是要支付试用期的员工相应的赔偿的,否则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述的。 2、根据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和试用期的时间长短是有直接关系的,一般不满一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不能超过1个月的,如果合同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长期合同试用期最长也就只有6个月,同时对于同一个员工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有试用期就说明劳动合同有效,如果只想约定试用期而没对合同有其他的描述,这样是不符合相关法律的,那么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3、当然劳动法也对打工人员的情况有所限制,不是保护所有的打工者,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打工者给单位带来非常大的损失的时候,或者因为员工身体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上班,或者员工在试用期间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并进行了处罚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是有权和打工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时候如果打工者在进行申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就不会在支持他的相关请求的,相信每一个用人单位都想找到合适的员工,而每一个打工者也都希望找到好的工作,这是相互的,所以当拥有工作的时候还是希望用心去干,真的因为外界原因不得不离开的时候,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二、试用期辞退职工需要补偿吗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解雇员工的条件,将有可能导致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种种借口随意解雇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以前的劳动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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