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拆迁方的行为给被拆迁人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者由于拆迁行为导致被拆迁方收到人身伤害,那么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毁损重要财物或物品的动机和手段恶劣的、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般是指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强制性拆除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是根据法律,还有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如果是属于非法的强制性拆除的话,公民对于这种情况不满意,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追究征收拆迁相关人员的责任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刑法哪一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对故意毁坏财物罪做出了规定,具体条文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毁坏他人财产,使其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使用价值,且其财物范围较广,不局限于某一行业,但其直接表现为他人所有的财产。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故意毁财物;财物须为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实施“碰瓷”,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毁坏,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共同故意实施“碰瓷”犯罪,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对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