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没有处分共有财产的权利 |
释义 | 如果是为了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处分的数额较小的,夫妻一方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如果处分的财产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处分财产的数额较大的,则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需要与对方协商获得对方的同意后才能处分。 一、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有效吗 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的,如果是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妻子可以要求其情人返还被赠与的财产。 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不得擅自处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的,除非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 二、老公给小三的钱是否可以起诉要回 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具体如下: 1、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2、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给小三转钱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果男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的话,可以让男方自行打印相关的流水; 2、如果男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启动诉讼程序; 3、如果不想离婚,可以直接起诉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开始后,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男方的流水; 4、如果想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 5、如果在银行流水中发现对方有大额支取、转账、或者消费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合理解释。无法合理解释的,可以主张其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其在分割时少分或者不分。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算共同财产吗 视情况而定。一、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这种情况又分为三小类:1、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2、由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外一方名下的,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3、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的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可以认定按出资额按份共有。三、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明确界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通常考虑出资多少,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延伸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一)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三)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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