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评残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
释义 | 职工因工受伤,治疗后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携带: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做伤残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吗? 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下列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3.伤病情材料原件,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司法鉴定的伤残鉴定需要下列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8、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伤残鉴定需要病历本吗 没有病历本、甚至没有住院经历的,就不可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因为不管你是工伤、交通事故、行政治安、军人伤残等级鉴定的,据需要病历和住院(轻微伤不一定就要住院,而对于最轻的十级伤残就是有住院治疗的必须了)治疗、康复后进行的。而所有的十级制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应的物理检查报告(片子)的。当然如果你是残疾人,要做残疾人联合会四级制残疾人等级鉴定的,那是不要病历了。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三、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一样吗? (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 (二)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筋脉受损的鉴定标准,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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