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动投案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单位、组织或负责人投案;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犯罪嫌疑人在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 法律分析 认定为自动投案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话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拓展延伸 自动投案的好处及应注意的事项 自动投案是指主动向执法机关自首,主动承认并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自动投案的好处是可以表现出一种积极的态度,有助于减轻处罚或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性。此外,自动投案也有助于恢复社会声誉和信任,有助于改过自新并重新融入社会。然而,在自动投案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要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其次,要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不得隐瞒或歪曲真相。最后,要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只有全面合作,才能更好地争取法律上的宽大处理。 结语 自动投案是表现积极态度的方式,有助于减轻处罚、恢复社会声誉。投案人应咨询律师,如实交代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只有全面合作,才能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