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如果调解成功的,就终止审理;调解不成功的,就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适用程序是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