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股权质押要考察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然后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办理出质登记。 需要的材料有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等。 一、买方违约,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但质权于转移质物之时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但是质押合同自质押合同签订时生效。 二、股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办理登记的,有3个步骤。如下:1、先了解出质人和拟出质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必须要经过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决议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质押;3、查清楚拟质押的股份是否有瑕疵,也就是是否存在禁止质押的规定。出质人还应当出具股权出质没有重复出质的相关证明。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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