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中要怎样分配遗产 |
释义 |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 (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 (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 (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 协商不了就必须要起诉到法院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 一、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如下: 1、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2、由所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外,还应向公证处提交遗产的产权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还应当提交遗嘱。 3、不继承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应当书面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或声明。 4、由公证机关制作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继承公证,证明的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代表办理公证后财产就已经属于继承人。继承人应当在办理公证后,继续办理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将财产合法登记至自己名下,才能正式完成遗产继承。 二、夫妻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夫妻死亡遗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夫妻死亡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6、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8、死者的财产凭证。 二、夫妻死亡遗产继承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 3、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综上所述,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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