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不履行债务。因此,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让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并且注明同意继续偿还债务。 比如:由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明确表示同意偿还债务;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让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并注明同意继续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